近日,上市公司牧原股份前员工蒋邓帅在死亡近600天之后终于被认定为工伤。
蒋邓帅生前是牧原股份旗下全资子公司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(下称"牧原肉食")的一名销售人员, 2023年1月1日上午9时左右,他被同事发现在宿舍死亡,年仅33岁。
蒋邓帅2022年初应聘至牧原肉食,入职后被外派杭州服务站销售部从事销售工作。此后,加班到凌晨成为了蒋邓帅工作的常态。
由于蒋邓帅负责的产品是冻品,常需要在晚上跟踪发货车辆、报检等。
2022年12月30日16时左右,蒋邓帅因胸部疼痛到杭州城东医院就诊,被诊断为肺部感染。
2022年12月31日,蒋邓帅仍在处理相关日常工作,并曾向同事吐槽"心口痛,快死掉了"。
2023年1月1日上午9时左右,蒋邓帅被发现死于宿舍床上。
根据其生前的聊天记录,蒋邓帅在肺部感染的情况下依旧需要加班开会、对接客户,其领导曾表示"低烧人员可以安排拜访市场客户"。
据其妻冯女士回忆,丈夫入职后长期加班,去世前一天仍带病工作并开会直到凌晨4点多。她先后两次申请工伤,却以失败告终;每次认定失败后,冯女士都会提起行政复议,但最终的结果仍是不予认定工伤。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第(一)项,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,视同工伤(即"双工+48小时")。据此,当地人社局认为,蒋邓帅从去看病到死亡的时间并不具有连贯性,发病时正在睡觉,并非处于工作状态;死亡在宿舍的床上,不属于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,因此不符合视同工伤的情形。
冯女士不同意,她提出:事发前蒋邓帅工作负荷大,夜里开会、加班至凌晨3-4点已经成为工作常态,住所绝大多数时间用来工作,仅有的短暂休息也是为了补充体力进行工作,事发时应认定为在工作岗位上。
此外,公司为蒋邓帅及其同事提供的两居室,既是工作地点也其休息地点,原则上客厅为办公场所,卧室为宿舍;但蒋邓帅有时也会去卧室工作。
由于两次认定工伤不成,2024年4月,冯女士将当地人社局及当地政府告上法庭。
8月7日,冯女士终于收到了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《认定工伤决定书》(简称《认定书》),此时,距离蒋邓帅去世已过去了583天。
认定书指出,蒋邓帅所受到的事故伤害(或患职业病)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,属于工伤认定范围,现予以认定为视同工伤。
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,一些企业的加班问题日益严重,员工"过劳死"事件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。
但"过劳死"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,在司法实践中,若劳动者"过劳死"后想要取得工伤认定,通常需要引用"视同工伤"条款。也就是说,其死亡必须符合"双工+48小时"的标准。
具体到本案,考虑到蒋邓帅长期加班,并且居住的卧室和工作的客厅在同一套公寓,工作生活未明确区分。蒋邓帅的休息时间确实有视为工作岗位合理延伸的空间,"双工+48小时"条件中的"工作岗位"这一条件的认定面临一定的复杂性。
有关专家指出,"过劳死"认定工伤的问题应该尽快提上议事日程,应明确将过度加班作为视同工伤的标准之一,从而降低"过劳死"的发生,倒逼治理"996现象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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